The teaching arrangement adjustment plan for the autumn semester of 2020/2021 academic year
阅读次数: 作者:941102 发布日期:2020-09-27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22号),及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关于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北京建筑大学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北建大防组发〔2020〕29号),为进一步落实好全校师生返校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教学工作,现对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安排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1. 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与人才培养工作统筹兼顾;
2. 坚持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有效落实;
3. 坚持线上线下结合,推动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
4. 坚持教学质量与内容同质等效;
5. 坚持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教学进度调整
2020/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周共计20周,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1月17日(校历参见附件1)。
(一)本科生部分:
1. 秋季学期调整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完成课表内安排的教学任务
将原定1~20周的课表内教学任务,调整为1-16周完成,主要采用线下或线下线上混合式教学。期间利用平日晚间或周末,通过增加周学时、周工作量等方式,合理安排课业。2020年12月21日前,各专业完成秋季学期课表内的既定教学任务。
第二阶段:完成课表外安排的教学任务
第17~20周为学生线上学习阶段。采用线上教学的形式,学生可自主选择各类通识核心课、通识任选课、尔雅平台资源课以及辅修课程的修读。
2. 课表内教学任务教学周调整说明
课表内安排的教学任务教学周数由20周调整为16周,原则上只调整理论教学周,实践教学和考试周保持不变。例如:2020级新生理论教学周原计划为4~19周,调整为4~15周;2019级某专业理论教学周原计划为1~16周,调整后为1~12周。
对于个别理论教学周数较少的高年级专业,在优先保证理论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酌情考虑理论及实践教学周同时调整的方案。
(二)研究生部分:
2020年秋季学期的教学周数由20周调整为16周,期间利用平日晚间或周末,通过增加周学时、周工作量等方式,合理安排课业,完成既定教学任务。
(三)国际学生及继续教育学生部分:
国际学生、继续教育学生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课程教学,教学安排参照调整后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安排执行,各项工作时间节点与学校的中国学生同步。
三、教学安排调整
(一)本科生部分:
1. 为保证教学运行秩序良好与全校课表相对稳定,原定课表中前12周可结课的理论教学课程安排原则上保持不变,仅补齐被调整的教学周(4周)中的理论教学课时。
2. 第1~16周暂停开设校级通识核心课及通识任选课,统一调至第17~20周进行。同时增大尔雅网络平台课的课程数量,保证充足的学习资源,由学生自主安排学习时间。
3. 利用周一至周五晚间及周六上午半天的时间,补齐被调整的教学周(4周)的相应课时。对于学时较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设计课等,应充分考虑学生的课程学习效果,原则上应安排在周六上午进行补课。
在现有课表有其他空闲时间的前提下,各专业亦可灵活调至其他空余时间补齐课时;如现有调整方式仍无法满足个别课程的调整,可利用周二7~9节进行排课。
4. 需预留的特殊时间点:2020级统招新生英语分级考试时间为9月16日晚18:30~20:30,故第3周周三晚不排课;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9月19日)考场布置和考试需求,第3周周五晚、周六全天不排课;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9月26日)考场布置和考试需求,第4周周五晚、周六全天基础楼B座机房不排课。
5. 原定安排在周五晚间及周六的全校辅修课程,统一调整到周六下午、晚间及第17~20周进行。
6. 因公共课安排受教室资源、合班时间等客观制约因素较多,在调整过程中如遇到与专业课冲突的情况,在不影响教学效果的前提下,建议调整专业课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可与教务处、开课学院协商解决。
(二)研究生部分:
1. 理论教学安排调整
(1)原定课表中14周之前可以结课的理论课程安排保持不变;需要集中组织考试的研究生公共课最晚在14周周五前结课;不需要集中组织考试的其他课程最晚在16周周五前结课。
(2)需要增加周学时的课程,可利用平日晚间或者周六全天补齐相应课时,确有困难的可利用周二7~9节进行排课。
(3)需要空出的特殊时间点: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9月19日)考场布置和考试需求,第3周周五晚、第3周周六全天不排课。
(4)为保证理论教学秩序稳定,各开课单位的补课安排和教学日历的更新要在开课前完成,确保课表运行和整体教学资源调度的准确性。
(5)依据2020级新生报到情况,确定需要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课程,要提前建好方便师生联系的微信群,提前填报线上教学方式,便于未返校学生在开课前及时了解课程线上教学相关信息。
2. 论文工作安排调整
(1)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依据秋季总体教学周数,拟定第16周召开12月份学位会。按照学位申请及授予各环节时间要求,定于第8周提交评审论文,第15周各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2)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2019级硕士研究生应于秋季学期完成开题或开题准备,最晚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第2周前完成论文开题。2018级硕士研究生应于秋季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中期检查。博士研究生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进展汇报及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博士生定期汇报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博士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论文阶段的环节工作,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并确保线上线下同质等效。
3. 实践教学安排调整
(1)暑假期间根据研究生的毕业需求,已安排拟毕业年级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约200人返校开展实验工作。
(2)研究生返校后,任课教师要结合教学实际,尽可能将校外现场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调整为校内实验、实习,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安排实践场所人员数量。
(3)研究生返校后,确实需要在校外开展的实验、实习、和调研,学院要进行需求研判并做好优先排序,在确认对方单位可接收的前提下,学生外出由所在学院进行审批和管理。
四、调整方案落实要求
(一)本科生部分:
1. 8月22日~23日 教务处调整全校公共课及跨学院课程。其中,跨学院课程需由开课单位与任课教师先行确认调整方案后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于8月23日中午前提交教务处。各教学单位更新版教学进度表(附件3)需于8月23日17点前提交教务处。材料均发送至changjin@bucea.edu.cn邮箱。
为了确保后续课程的顺利调整,全校公共课及跨学院课程一经排布,如无特殊原因,上课时间与地点不再变动。
2. 8月24日~25日 各教学单位依据更新后的教学进度表进行专业课调整。
3. 8月26日 全校课表公示。
4. 8月27日 教务处核查全校课表并发布。
(二)研究生部分:
1.8月21日以前,确定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方案。
2.8月21~23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根据调整方案要求调整公共课排课。
3.8月24~27日 研究生院下发教学安排调整方案通知至各开课单位,各开课单位配合完成课表补课及调整方案。
4.8月28日 研究生院检查核对秋季学期课表,制定2020级新生开学初教学工作安排,发布新生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