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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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洋
发布日期:2020-08-25
事项名称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适用人员
1.应年满18 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职业)未变动,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
所需材料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复印或传真件)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经单位授权部门公章上传至系统。原件(纸质/电子1份)。备注:用人单位公章包括法定名称章,以及已在系统授权备案登记的外事、人事机构和劳动合同业务公章。
2.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应提供中文合同,应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代表机构需上传代表证。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1份)。
备注: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应当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酬、来华工作时间、职位、盖章页(签字)必要内容。任职证明适用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或协定人员、各类驻华代表处首席代表及代表及境外合同服务提供者。派遣函适用情形为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从境外派遣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 技术人员至境内子公司或分公司任职,由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出具。任职证明(包括派遣函)如缺少必要内容,需另行出具证明补充说明(加盖公章)。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派遣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至境内子公司或分公司任职的,提交派遣函以及与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签订的聘用合同。
3.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原件(纸质/电子1份)。备注: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4. 申请人所持有效的工作居留许可信息页。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1份)。
5. 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JPG格式,大小40K-120k字节之间,不低于354(宽)*472(高)像素,不大于420(宽)*560(高)像素、24真色彩。原件(电子1份)。备注:不建议戴帽子或头巾等饰物,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应确保其不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
6.曾持有的有效期内的工作许可注销证明材料。原件(纸质/电子1份)。
7.其他材料。
提供材料标准
1.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须以彩色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
2.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除外)。受理机构或决定机构对翻译件内容意思与原件严重不符的,可要求用人单位重新提供。
3.提交所有材料原件至受理窗口进行核验,其中聘用合同、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代表证、高端人才(A)类证明材料现场核验原件后可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4.网上预审通过后请在系统中预约,请携带预约凭证及相关材料至现场办理。外国高端人才(A类)免预约,可直接携带相关材料至现场办理,计划内(A类)全程在线办理。
注意事项:
1.属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的,应先行注销现有工作许可。注销原工作许可后,自取得注销证明之日起90日内提交新工作许可申请。
2. 申请岗位与原工作许可批准聘用岗位相同的,可不提交工作资历证明材料。改任新岗位(职业)的,应注销现有工作许可,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3.已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时(系统历史记录可查询),原则上可不提交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未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迁入本市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加盖公章)。
4.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岗位(职业)与原工作许可批准聘用岗位(职业)不同的,应提供工作资历证明。
5.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或具备我国相应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或职业资格证明。
6.国籍变更的,应重新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7. 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证书需认证),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
8.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及企业集团人员内部流动,指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或企业集团聘用的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地区总部与其已向许可决定机构备案的全资或合资的分公司、子公司之间(母公司与其成员公司或者成员公司之间)的相同岗位上流动(包括改任新职务或从专业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岗位)。注销原工作许可后,自注销之日起30 日内提交新工作许可申请,应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聘用合同(派遣函)、有效居留许可、护照信息页及注销证明。岗位变动的,应补充提交相关工作资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