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工作外国人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补办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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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洋
发布日期:2020-08-25
事项名称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补办
所需材料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补办申请表: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经单位授权部门公章上传至系统。原件(电子/纸质1份)。
2. 申请人遗失或毁损情况说明。非中文证明材料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原件(电子/纸质1份)。
3.单位需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上登载遗失声明。
材料材料标准
1.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须以彩色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
2.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除外)。
3. 提交所有材料原件至受理窗口进行核验。
注意事项
1.补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自证件遗失之日或发现遗失之日起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上登载声明,并向许可决定机构申请补办。证件损毁的,申请补办时需携带原证。
2.网上预审通过后请在系统中预约,请携带预约凭证及相关材料至现场办理。外国高端人才(A类)免预约,可直接携带相关材料至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