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北京建筑大学2023年招收港澳台学生的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1.学校简介
北京建筑大学源于1907年清政府成立的京师初等工业学堂,2013年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1986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获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建筑学和土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坚持开放办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2017年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建筑类大学国际联盟,目前已有来自28个国家的74所院校加入,为不断深化“一带一路”倡议,全面推动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科技协同创新及人文交流做出重要贡献。
学校积极实施“留学北建大”工程。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学校便首次招收越南籍来华留学生3名。近十年来,共接受来自50余个国家的近千名国际学生来校学习,其中学历生近500人。近3年,共有来自俄罗斯、利比亚、伊朗、哈萨克斯坦、蒙古、缅甸、越南、突尼斯、喀麦隆、赞比亚等30余个国家的300余名留学生来校学习和交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占比超过80%。已形成从语言生至博士生全系列留学生培养体系。
学校重视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和人文交流,曾与台湾云林科技大学、大叶大学开展暑期国际学校等短期交流项目,与香港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开展暑期实践项目;曾聘任台湾地区2名专家在建筑学院、经管学院从事教学和合作研究工作,还邀请多名台湾地区文教专家来校进行短期访问、商谈合作、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2.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3年拟招收港澳台学生5人,最终录取人数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平确定。
我校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见下表,专业名称可能有变化,实际以当年招生简章与录取通知书为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属院系 |
学制 |
授予学位 |
1 |
建筑学(实验班)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5年 |
建筑学学士 |
2 |
建筑类 |
5年 |
建筑学或工学学士 |
3 |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
4年 |
工学学士 |
4 |
环境设计 |
4年 |
艺术学学士 |
5 |
智能建造 |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
4年 |
工学学士 |
6 |
土木工程(实验班) |
4年 |
工学学士 |
7 |
土木工程 |
4年 |
工学学士 |
8 |
交通工程 |
4年 |
工学学士 |
9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
4年 |
工学学士 |
10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4年 |
工学学士 |
11 |
环境类创新人才实验班 |
4年 |
工学学士 |
12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年 |
工学学士 |
13 |
自动化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4年 |
工学学士 |
1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年 |
工学学士 |
15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4年 |
工学学士 |
16 |
计算机类(AI实验班) |
4年 |
工学学士 |
17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项目管理与造价类) |
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 |
4年 |
管理学学士 |
18 |
工商管理 |
4年 |
管理学学士 |
19 |
工程管理(实验班) |
4年 |
管理学学士 |
20 |
城市管理(实验班) |
4年 |
管理学学士 |
21 |
法学 |
4年 |
法学学士 |
22 |
法学(国际工程法实验班) |
4年 |
法学学士 |
23 |
社会工作 |
4年 |
法学学士 |
24 |
测绘工程(智能导航实验班) |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
4年 |
工学学士 |
25 |
测绘类(智慧城市类) |
4年 |
工学学士 |
26 |
机械类(智能制造类) |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
4年 |
工学学士 |
27 |
机器人工程 |
4年 |
工学学士 |
28 |
车辆工程(城市轨道车辆实验班) |
4年 |
工学学士 |
29 |
信息与计算科学(大数据应用) |
理学院 |
4年 |
理学学士 |
3.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注1)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③参加 2023 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 “学测”),语文、数学(数学 A 或数学 B)、英文三个科目学测成绩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4.报名方式及录取标准
关于报名方式及录取标准,详见附件:《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5.其他
(1)北京建筑大学招收港澳台学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北京建筑大学招收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邮箱:yjw@bucea.edu.cn。
(3)学校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4)北京建筑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5)本简章由北京建筑大学国际化发展研究院(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6)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10- 68361635,61209251
电子邮箱:liuxuesheng@bucea.edu.cn
招生网址:https://idri.bucea.edu.cn/
北京建筑大学
2023年2月
附件: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并经教育部核准,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注1)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注2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1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注4、5年内注5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6,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8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6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华侨考生实行现场报名确认。
1.网上报名(包括所有考生)
(1)网报入口: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
(2)网报流程:注册——输入报考信息并上传材料——上传照片——缴付报考费(仅限内地考区,550元人民币/人)——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仅限华侨考生)——提交报名确认。报考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3)考生应上传个人证件正反面照片,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均应在有效期内。
(4)考生应提供其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须上传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往届生须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
(5)持港澳地区学历的港澳台考生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报考。
2.网上报名确认(仅限港澳台考生)
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由各考区负责确认在本考区考试的港澳台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有关信息并再次提交,逾期不再受理。选择在香港、澳门参加考试且报名确认通过的考生须按报名点要求按时缴交报考费,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3.现场确认报名(仅限华侨考生)
华侨考生实行现场确认报名,由广州报名点(暨南大学)负责。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时须向报名点提交以下报名资料,所有提交的资料需为正本,其中应届生毕业证明、成绩单、国外学历及华侨居留权认证书须留下备查。①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如考生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考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②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③考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④网报时提交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报名点同意后方可委托亲属代理确认,确认时应出示考生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考生报名材料。每位代理人只能为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四)各考区报名确认负责机构及联系方式
1.北京: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3,电话010-89193989转1,010-82837212)。
2.上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35367070)。
3.福州: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联系电话0591-86215678)。
4.广州: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邮政编码:510632,电话020-85220130)。
5.香港: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00852-36288787)。
6.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电话00853-28555533)。
二、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结束后,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华侨考生的出入境记录审核。持内地(祖国大陆)学历的考生信息,由考生毕业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查验。
(二)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后,在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资格类别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经公示的考生方可参加联招考试。公示后被举报查实资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理工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史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每科满分为150分,每个考试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理科、文科)考试大纲(第3版)》。
(二)考试时间
5月20日(周六):
0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21日(周日):
0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三)考试地点
全国联招分北京、上海、福州、广州、香港和澳门六个考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后不得再修改。
(四)答题方式
全国联招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阅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答题卡的指定区域内答题,在指定区域外答题不予计分。
(五)其他事项
1.全国联招不组织体育类、艺术类统考。报考高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术科考试,术科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由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应尽早与拟报考的高校联系。
2.准考证约考前五天起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受新冠疫情影响,各考区均有相应的疫情防控及考务要求,考生务必留意并遵循所选考区的要求。
四、志愿填报
(一)6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三)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项;报考预科的考生可填报5个高校预科志愿。
(四)填报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院校,考生可同时兼报普通类专业和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五)体育类、艺术类术科考试不合格或未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不得填报相应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五、录取
(一)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预科”的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高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证明)核验作为入学后新生复查的内容,由高校按有关规定进行。
六、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根据高校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新生入学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后须参加录取高校组织的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七、违规处理
在联招报名、考试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八、其他
(一)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二)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三)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高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四)具体报名、打印准考证、公布成绩、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留意联招办和报考点公告。联招办地址及联系电话: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86-20-62833628转7。
(五)如因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需调整考试时间或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具体工作安排或要求另行通知。
注释:
注1:须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中等学校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非学历教育经历不符合报名条件。
注2:指连续的两个自然年内。
注3: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
注4:一般情况下,具有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者,在遵守当地法律前提下,无须每年签证,可以凭权证多次自由出入居住国,也没有时间限制,不用去移民局更新或者延长手续。而合法居留资格,则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满后必须到移民局办理延长手续才可以继续居留。居留期限是判断是否为长期居留权或永久居留权的主要依据。如“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签证是10年有效期签证,应属于合法居留资格。
注5:指连续的五个自然年内。
注6: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