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工作外国人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注销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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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洋
发布日期:2020-08-25
事项名称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注销
所需材料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经单位授权部门公章上传至系统。原件(电子/纸质1份)。
2. 聘用关系解除、合同终止或其他与注销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聘用关系解除、合同终止需双方签字。申请人自行离职、用人单位无法联系到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应补充提交注销情况说明。原件(电子/纸质1份)。
3.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包括现行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原件(电子/卡证1份)。
材料材料标准
1.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须以彩色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
2.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除外)。
3. 提交所有材料原件至受理窗口进行核验;计划内外国高端人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注意事项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自动注销;依法被撤销、撤回的,以及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由决定机构注销。申请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提前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于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决定机构申请注销。用人单位被终止的,申请人可以向决定机构申请注销工作许可。
2.申请人擅自离职的,用人单位需提交外籍员工擅自离职的公示函件原件(加盖公章)及登报声明报纸原件。用人单位依法被终止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可不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需提供依法终止,无法申请注销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关于注销许可的情况说明函(加盖公章)以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注销的,经申请由决定机构出具许可注销证明。如工作证件过期系统自动注销,决定机构不出具许可注销证明。
4..网上预审通过后请在系统中预约,请携带预约凭证及相关材料至现场办理。外国高端人才(A类)免预约,可直接携带相关材料至现场办理。